为深入贯彻实验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》,周全落实《北京市语言文字事业“十三五”生长妄想》,起劲推进学校语言文字事情规范化建设,现拟建设学校语言文字事情督查员步队,完善学校语言文字事情的一样平常督查机制。相关事宜通知如下:
一、督查员聘用
做好语言文字事情是学校各职能部分、各学院和全校师生员工的配合责任。建设一支作风扎实、事情务实的语言文字事情督查员步队,将为做勤学校语言文字事情提供主要包管。
督查员由师生员工自愿报名或各学院、各单位推荐爆发,由学校语言文字事情办公室聘用。督查员应热心加入学校语言文字事情,有较高语言文字水平,事情仔细、认真认真,能够完成划定的职责使命。
二、督查员职责
1.协助语言文字办公室开展国家语言文字事情相关执律例则宣传,加入推广通俗话等宣传活动。
2.监视校内宣传栏、口号、海报等宣传品,学校和各单位的网站、网页、公众号等信息宣布平台,学校和各单位宣布的公牍等规范用语用字情形,包括是否有错别字,表达是否规范准确,用语是否相宜得体等。
3.凭证要求做好督查纪录,并将发明的问题实时反响给语言文字事情办公室
4.对学校语言文字事情提出建设性意见和建议。
三、首批督查员聘用名单
孙兴文 许 博 海 凤 李 坤 陆杭波
毛 荣 于 红 康建伟 袁 玫 刘东东