校属各部分、单位:
2017年7月11日财务部宣布了《政府采购货物和效劳招标投标治理步伐》(以下简称87下令)(附件1),该步伐自10月1日起施行。87下令与原《政府采购货物和效劳招标投标治理步伐》(财务部令第18号)相比有较大转变,将切实影响政府采购招标、投标行为。现将我校在招标、投标中与87下令有显着纷歧致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:
1.招标文件中对投标人资格要求有较大转变,详见第十七条;
2.招标文件中评审因素设定有较大转变,详见第五十五条;
3.评标现场对采购人要求越发严酷,详见第三十九条、第四十五条。
4.我处正认真审查《凯时(北京)采购治理步伐(试行)》(附件2),并将适时做出须要修订。在未修订前政府采购项目招标投标历程中与87下令有冲突的,以87下令为准。
附件1.《政府采购货物和效劳招标投标治理步伐》
附件2.《凯时(北京)采购治理步伐(试行)》
国有资产治理处
2017年9月13日